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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中国”“中华”“全国”“国家”“国际”等字样可以在名称中使用吗?
来源: | 作者:江苏政务 | 发布时间: 2025-07-25 | 80 次浏览 | 🔊 点击朗读正文 ❚❚ | 分享到:

在一定范围内可以。除国务院决定设立的企业外,企业名称不得冠以“中国”、“中华”、“全国”、“国家”、“国际”等字样。在企业名称中间使用“中国”、“中华”、“全国”、“国家”、“国际”等字样的,该字样应是行业的限定语。使用外国(地区)出资企业字号的外商独资企业、外方控股的外商投资企业,可以在名称中间使用“(中国)”字样。